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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機動車停車收費專項檢查的通知
點擊量:發布時間:2018-12-11 12:57
各區(縣)物價檢查所、燕山物價檢查所:
本市機動車停車收費調整方案已經市政府批準,為確保方案確定的目標貫徹到位,實現交通緩解政策預期,根據《北京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本市非居住區停車場白天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0]2222號,以下簡稱《函》)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機動車停車收費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3月21日開始,至4月15日結束。
(一)巡查階段。(3月21日至31日)
按照《函》要求,重點對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巡查和規范,了解掌握轄區內相關單位、個人和停車管理公司等多個層次、不同方面對政策實施的反應,認真梳理、分析政策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矛盾,提前制定工作預案,快速反應,妥善處理,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嚴肅查處違規提前調價行為,確保4月1日停車收費調整工作的順利出臺。
(二)檢查階段。(4月1日至15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區(縣)價格監督檢查部門負責組織、落實轄區內各類機動車停車場收費檢查工作。
市物價檢查所負責部署、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工作并會同市運管局、市交管局和市城管局對各主要停車管理公司及其下屬重點地區機動車停車場收費進行聯合檢查(屆時邀請有關新聞媒體參加)。
二、檢查重點
(一)拒不執行或提前、推遲執行停車區域劃分、計時單位和收費標準的行為。
(二)擅自降價、私自打折等不執行國家定價的收費行為。
(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停車收費明碼標價公示牌項目、標準調整或變更不及時,以及制作不規范的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履責。
調整停車收費范圍和收費標準,是緩解北京交通擁堵,優化停車管理秩序,規范停車收費行為的重要舉措。貫徹落實本次停車收費調整方案,是價格行政執法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各區縣務必高度重視,履職到位。
(二)突出重點,強化監督。
本次調整停車收費標準,涉及范圍廣,調整幅度大,社會關注程度高。各區縣要結合本地區停車收費的難點和重點,確定檢查工作的重點內容和重點區域,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查。特別是對擅自降價、私自打折等不執行國家定價的收費行為,要依法從快從重處罰。
(三)加大宣傳,部門聯動。
各區縣價格監督檢查部門要在3月31日前,采取提醒、告誡等一切有效形式向轄區內各停車管理公司加大政策宣講力度,并且要求培訓、傳達落實到每位停車收費人員。
要積極與交通、市政市容、公安交通、城管、工商以及地稅等部門加強配合,啟動聯動工作機制,綜合治理停車亂收費行為。發現停車管理公司收費不提供收費票據、在未施劃停車位的場所經營等違法行為,及時轉交有權機關處理。
(四)舉報電話,確保暢通。
充分發揮12358價格舉報電話作用,快速有效處理價格咨詢投訴,做到接報必查,查必有果,注意避免矛盾升級,問題激化,保證回復率達到100%,如遇緊急情況隨時報告市發展改革委價格舉報中心。
(五)信息報送,及時準確。
各區縣要堅持檢查與調查相結合的原則,對巡查、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隨時上報市物價檢查所收費檢查處,并及時報告區縣政府。3月31日、4月1日、2日和4日采取每日一報形式,于當日14:00前報送檢查情況;4月19日前上報專項檢查工作小結(含典型案件和專項報表)。小結內容主要包括轄區內機動車停車場基本概況;各類機動車停車場出現的價格違法行為及主要原因;目前停車收費管理體制有何不足;對現行收費管理辦法的意見和建議。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